Sunday, January 29, 2012

未遂


煙火未遂,心底煽起來的煩惱未曾終止。只是這一次我沒辦法辯護了,當夜步上醫院病房途中掉淚像苦苦促成使命,因為唯有目光鎖定他人的痛苦,我再傾聽亦傳達不了萬分之一。為什麼事情總是發生比發現快得多,一回神我就差點不認得他,認不得隻字片語的溫度,瞳孔與瞳孔的色差。然則同樣的事不會印證在媽媽身上。無論他變得怎樣我總不能自欺欺人。這才是最傷人的。

起始點高不代表什麼。我只能低頭,想著怎麼垂降最安全,但自我放棄是要付出代價的。我沒辦法賠償任何人甚麼。

因為不要求不付出,怨不得旁人的互不干涉。有些掛懷不說出口,或許緘默換得的安寧,讓我不那麼惹人厭煩,覺得旁人應當做些什麼堵住我莫須有的虧欠。